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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优惠政策助推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发展

来源:国家民委网站 2018年08月01日 阅读量: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既是党和国家民族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经历了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顺利转变的过程,为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生产发展、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复苏:“到1982年的时候,我才又看见这些商品多了起来”

  “我们的供销社不大,一共有4个柜台、4个货架。1952年我刚到供销社的时候,有两个货架和两个柜台里放的是蒙古族的一些用品,有蒙古刀、各种大大小小蒙古族用的碗,还有很多奶制品。当时,我一些外地的朋友还经常托我帮他们代购。到我1972年退休的时候,这些东西卖得很少了,只剩下半个柜台放这些东西了。”张俊曾是内蒙古清水河县的一名乡级供销员,1952年到1972年一直在供销社工作,他所说的蒙古族的碗、蒙古刀就是我们现在的民族特需商品。据他回忆,在当时统购统销的大环境下,供销社是乡级商品流通的主要窗口。1966年,“文革”开始后,这些商品的进货量逐步减少,后来就剩下几个一直没有卖出去的碗了。

  “不是大家不愿意买,是当时这些东西被当做‘四旧’,厂家不敢生产了,大家就更不敢买了。到1982年的时候,我才又看见这些商品多了起来。”张俊说。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在“文革”中受到林彪、“四人帮”极左路线的严重干扰,遭到极大破坏。大部分民族贸易机构被撤销,许多民族特需商品被当做“四旧”而停止经营,生产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的厂、社大部分停产转产。“文革”前少数民族地区一般在省设民族贸易公司,地、州设分公司,市镇设民族贸易商店或专柜,“文革”以后,这些机构有的被撤销,有的被合并,有的改为经营一般商品。新疆、青海少数民族喜欢的藏刀、四喜帽、盖头布等,都不敢经营;黑龙江省满洲里市民族商品专柜“文革”前经营的商品有100多种,到1972年仅陈列着几套茶具。“文革”前内蒙古有生产少数民族用品的厂、社20多个,到1972年绝大部分转产;呼和浩特市民族用品社原来生产蒙古刀、马鞍具等62个少数民族用品品种,1972年时全部转产。少数民族用的铝套锅,全国只有青海一个厂生产。这是国家民委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的一些调研资料中的记载。

  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工作无法满足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需求。针对这一现状,1981年国家民委、商业部、全国供销总社等11个部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会议。这次会议之后,国务院批转了《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会议纪要》,确定了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政策。政策主要包括: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农副土特产品和中药材的收购,促进多种经营发展,继续对边远山区、牧区收购某些农副产品、中药材实行运费补贴政策;大力发展民族用品生产,搞好商品供应,贯彻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用品生产的方针,坚持就地生产,就地供应,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民族地区目前还没有条件生产的民族用品,要继续发挥老产区的作用。民族用品生产所需的原材料,要纳入各级物资分配部门的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保证供应。属于中央有关部门管理的重要原材料,如金、银等实行专项计划安排。

  保护:“买和卖都可以在家门口交易了”

  彝族刺绣是大凉山彝族妇女闲暇时的手工活,在新中国成立前,她们的这些刺绣是用来“以物易物”换取生活用品的。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生活的稳定,商品配给,做这些绣活的人越来越少了。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昭觉县竹河乡村民阿果说:“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外来商品进入了大凉山,但彝族刺绣、漆碗都没有走出我们的生活,这些都是我们民族喜欢的东西。在前些年,供销社关掉了,如果想卖掉刺绣,或者买漆碗,都是很麻烦的事情。村民们想买漆碗,要到县城,想卖掉刺绣,有时在县城都没人收。现在好了,我们这里通了公路,商业繁荣了,买和卖都可以在家门口交易了。”

  经过改革开放10多年的发展,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取得了巨大成绩。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1985年以来,许多地方撤并商业网点,越是边远山区、牧区、贫困地区,基层网点减少得越多。贵州、四川两省民族贸易网点,1988年比1987年减少2044个,造成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必需品,如食盐、煤油等供应困难,有些农副土特产品无人组织收购,买难卖难的矛盾十分突出。

  为了保证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稳定发展,以及有关优惠照顾政策的统一协调,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了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以国发[1991]16号文件批转了《国家民委等部门关于加强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供应工作意见》。批准由国家民委牵头,商业部、轻工部、纺织部等有关部门参加,建立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的职责是监督检查有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研究制定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的发展规划和管理措施,研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的作用。

  四川雅安藏茶厂、云南下关沱茶厂是满足我国藏区少数民族群众生活需要的重点边销茶生产企业。“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们厂大门口每天都要排十几辆大卡车等着拉茶。可当时我们的生产规模就那么大,生产能力有限。为了满足销售需求,我们跟有关部门反映了这个情况。后来,民族部门还专门到我们厂做了调研,协调地方政府尽可能给我们划拨土地;银行还为我们提供了贴息贷款,很好地缓解了我们的供需矛盾。”四川雅安藏茶厂北京销售部杨崇明说。

  联席会议制度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1997年,国务院又同意增加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外经贸部、供销总社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1998年国务院有关部门机构改革后,国务院对全国民族贸易工作协调机构和职责做了进一步明确,在《关于印发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中,明确由国家民委负责牵头指导和协调民族贸易、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及国家对这方面实行的优惠政策的组织实施。

  提升:“三项照顾”助推民贸和特需商品企业发展

  湖北省赵李桥茶厂因生产边销茶而全国著名,作为全国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重点生产企业,从2001年至2005年,该厂累计获得优惠利率贷款4677万元,享受优惠利率补贴132万元,享受边销茶储备贴息144万元,2004年该厂实现年产值3784万元,上缴所得税50万元,扭转了多年亏损的局面。

  国家对民贸和民族商品生产企业的长期支持,使企业加快了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和技术改造步伐,降低了生产经营成本,增强了市场竞争能力,提高了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商品流通和市场繁荣,满足了各族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特殊需求和日常供应,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九五”期间开始,民族贸易的有关优惠政策简化为:优惠利率、专项投资、税收返还(减免)照顾,简称为 “三项照顾”政策。

  “十五”期间,民族特需商品生产逐步发展成为民族地区最有特色、最具比较优势的产业,清真食品、少数民族成药、少数民族旅游工艺品等,已经成为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对推动民族地区国民经济发展、带动其它相关产业成长,对安置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和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方面的贡献率不断提高。湖北省民委经济处有关人员介绍说:“湖北省恩施州鹤峰县有9家民贸民品企业,2004年获优惠利率贷款2.8亿元,获优惠利率贷款贴息资金819万元,占全县信贷总量的28%。5年间这9家企业实现生产总值净增2.4亿元,占全县净增额的63.4%,年平均增长达13.7%,对全县税收增长贡献率达到37.6%,3.8万户农户从民贸民品企业收益中获利,占全县农户的65.9%。”

  2006年7月,国务院批示同意了国家民委等有关部门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的优惠照顾政策:继续对民贸网点建设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技术改造予以支持。贴息贷款规模由“十五”期间的每年1亿元增加到每年5亿元,利息补贴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一半;中央财政安排适量资金,支持低氟砖茶等特需商品生产;继续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正常流动资金贷款利率实行月息低2.4厘的优惠政策。为进一步理顺人民银行与财政的关系,财政部、人民银行、国家民委将在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调整利率优惠方式,改为由财政直接安排利息补贴。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对民族贸易县内县级和县以下的民族贸易企业和供销社企业销售货物(除石油、烟草外)免征增值税,对国家定点企业生产的边销茶及经销单位销售的边销茶免征增值税。

  “秦皇岛正大,是正大集团在中国唯一一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2005年我们获得了‘中国最具影响力的十大清真品牌’。我们现在的日屠宰能力是12万只整鸡。短短几年来,秦皇岛正大能取得这样的业绩,和国家对我们的支持分不开。”秦皇岛正大公司总经理赵守宁说,从秦皇岛正大公司被国家民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列为国家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专门为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以及国外穆斯林国家和地区提供清真食品后,公司每年都要享受国家民贸优惠政策,助推了企业的加速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对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的三项优惠照顾政策,是一个互为补充、各有侧重的政策体系。从政策内容上,包含了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税收政策、产业政策;从支持手段上,包括了财政专项拨款、贷款贴息、税收减免、利率优惠和产业指导;从受益对象上,包括了民贸县的民贸企业、承担民贸任务的省州级民贸公司、民族特需商品生产定点企业;从受益行业分布上,包括商业、供销、服装鞋帽、纺织针织、工艺美术品、少数民族成药、清真食品、边销茶、民族语言文字出版物(含音像、软件)、民族乐器、民族体育用品、家具和日用杂品、生产工具等,几乎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全国10个大类、约500个品种的民族特需商品质量、科技含量和民族文化品位正在逐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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