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边富民政策是2000年由国家民委发起的又一项重要政策。是由国家民委倡议发起,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和配合,旨在加快边境地区发展,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水平的专项工程,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为西部大开发的配套工程,其目的是富民、兴边、强国、睦邻。中央财政在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中设立了兴边富民补助资金,引导和带动大量其他各类资金投入边境地区,在边疆地区兴建了大量解决群众生产生活特殊困难的项目,涉及基础设施、农业生产、生态建设、文化教育等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有力推进了边境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对于推动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提高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加强民族团结,巩固祖国边防,维护国家统一,增进中外睦邻友好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十三五”时期是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也是边境地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兴边富民行动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主要措施在于:一是围绕强基固边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包括加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利能源基础设施、信息基础设施等方面建设。二是围绕民生安边全力保障和改善边境地区民生,精准推进边境贫困人口居边脱贫、全面改善边民居住生活条件等。三是围绕产业兴边大力发展边境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推进特色优势农业、特色加工制造业、特色服务业发展,推进边境地区产业园区发展。四是围绕开放睦边着力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推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力推动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等。五是围绕生态护边加强边境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六是围绕团结稳边通力维护民族团结和边防稳固,共建和谐边疆。
从2000年开始,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政策组成部分,国家在沿边地区实施了“兴边富民”政策,以推动沿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应该说,在历史欠账较多、发展问题突出的沿边地区实施兴边富民政策,有其合理性。兴边富民政策在实施之初,就明确了加强规划引导,注重发挥各类项目的带动作用。兴边富民政策实施以来,带来了一系列明显的经济社会成果,助推了沿边地区的经济增长,使边境区域的经济取得长足发展。典型调查发现,不少边境县市的经济增长速度快于所在省区的平均增长速度;沿边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的建设,极大地缓解了沿边地区广大城乡居民在基础设施领域的需求缺口;兴边富民行动计划的实施,在带动就业、增加收入和改善居民居住条件等方面都产生了直接效应;兴边富民行动本身的公益性质,推动了沿边地区教育、医疗、卫生、养老等事业的发展,惠及沿边地区民生改善;由于环境建设工程的实施,边境地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增强。
总体上看,兴边富民政策的实施,对于稳边固边、富民惠民发挥了显著的正效应,对其积极作用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也应该看到边境地区与民族地区问题存在交织分布的共同特点,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在边境地区大都存在:群众困难多,困难群众多,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难度较大。因此,必须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在新的历史时期实施兴边富民政策,就是要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把中央有关改革开放的政策更好地运用于沿边地区。通过改革兴边、惠民固边、转型促边、开放活边等措施的灵活组合与整体推进,更好地实现边境兴旺、边民富裕、区域安定、民族和谐的目标。使推进兴边富民进程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绚丽乐章。
参考资料:
1.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家制定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载于《中国经济月报》,2017年第六期(总第18期)。
2.周民良:《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下兴边富民政策的“必要”与“必须”》,载于《国家治理》,2015年,第5期。